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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速戳!競聘上崗新規定來了
近日,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激勵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其中有哪些具體規定呢?
小編整理了相關要點
快來了解一下吧!
競聘范圍
參加競聘上崗人員應為本單位現有在編在崗或按有關規定納入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在崗工作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行競聘上崗:
(一)事業單位出現崗位空缺,擬從單位內部產生人選的;
(二)事業單位新設崗位,擬從單位內部產生人選的;
(三)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不實行競聘上崗:
(一)確定涉密崗位人選;
(二)確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人選;
(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首次確定崗位的;
(四)聘用合同到期按規定續簽聘用合同的;
(五)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向低等級崗位調整的;
(六)受處分降低崗位等級的;
(七)不宜實行競聘上崗的其他情形。
競聘條件
參加競聘上崗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現聘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個聘期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工勤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一)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二)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三)五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并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一般實行逐級競聘。業績顯著、貢獻突出、行業和群眾公認的高水平人才,可越級競聘(包括越等級和越層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不得同時競聘兩類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在上一個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內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或上一個聘期內獲得記功以上獎勵的,可參加越級競聘。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或不合格檔次的,兩年內(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或考核不合格年度)不得競聘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工作人員受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或誡勉等的,在處分期或影響期內,不得競聘高于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工作人員在受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不得競聘高于受處分后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工作人員正在接受立案審查和停職審查期間,不得參加競聘上崗。
競聘程序
競聘上崗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
首次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層次專業技術崗位的,一般應聘用在該層次的最低等級。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要在5個工作日內將聘用結果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對于符合規定的,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對于不符合規定的,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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